首页 > 杭州合同纠纷律师 > 对于前任的转账,除特殊金额外,没有明确的借款意图,但总额较多,能否追回

对于前任的转账,除特殊金额外,没有明确的借款意图,但总额较多,能否追回

admin 杭州合同纠纷律师 2023年09月12日
可以搜集证据解决维权解决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你好,需要搜集证据起诉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法律分析:借钱不必须要有转账记录,法律没有这种规定,但是为了保护双方利益,资金的给付最好都要有凭证,免责出现纠纷双方拉扯不清。有借条,票据等是可以作为凭证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九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视为具备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关于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
(一)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二)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或者通过网络贷款平台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三)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四)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五)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
下一篇:暂无
友情链接: 盐城律师 沈阳律师 浙江律师 青岛律师 广州公司法律师 上海交通律师 浙江知识产权律师 杭州房产纠纷律师 杭州淳安县律师 杭州律师联系方式 杭州离婚律师收费标准 杭州遗产争议律师 衡水律师 舟山律师 蚌埠律师 厦门律师 宁德律师 潮州律师 清远律师 防城港律师 定西律师 深圳律师 烟台律师 唐山律师 自贡律师 慈溪律师 长兴律师 杭州合同纠纷律师 杭州刑事辩护律师 浔阳区律师